依孕期階段进行護理
整理孕期產檢、篩檢、營養和需要就医的信号。
重要: 本內容僅供健康教育,不能取代醫師、婦產科專業人員或助產士的診斷與指導。
尽早并规律產檢
WHO建議在孕早期建立聯絡并持续随访。具体频率應以當地醫療機構安排為准。
孕早期
確認孕週、複核藥物、完成初期檢查和風險评估。许多情况下建議在24週前完成一次超声。
孕中期
继续监测血压、体重和症狀。妊娠糖尿病篩檢常在24–28週左右进行。
孕晚期
准备分娩、了解胎动监测并完善產後支持計畫。出現明显異常症狀時應及時就医。
醫療來源
來源清單與核對日期請查看 醫療來源.